近日,一張被修復的老照片牽出一樁往事。照片中的這些中國人,曾參與70多年前的一場世紀審判——東京審判。當年參與這場審判的中國人共有17位,其中10位都來自東吳大學法學院。隨著研究的深入,東京審判國際檢察局作為起訴方與參與審判的中方代表團合作的取證方法在今年被首次披露,而調(diào)查者在有限的時間內(nèi)搜尋而來的證據(jù),也被認為奠定了南京大屠殺研究的基本史料和主要框架。在第十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東京審判閉庭75周年之際,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多方走訪,了解那段鮮為人知的歷史故事。
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美、中、英等11國在日本東京設(shè)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二戰(zhàn)中的日本甲級戰(zhàn)犯進行審判,史稱東京審判。中國赴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法官、檢察官、顧問等17人中,共有10人來自東吳大學法學院。“東京審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在當時中國只有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英美法!碧K州大學原黨委副書記徐惠德說,1952年全國院系調(diào)整,位于蘇州的東吳大學本部改建為江蘇師范學院,1982年則更名為蘇州大學;位于上海的東吳大學法學院也于1952年并入華東政法學院(今華東政法大學)。
1946年2月7日,在東京審判開庭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向哲濬率先來到東京。徐惠德告訴記者,當時許多人覺得,日本人在中國犯下的罪行舉世皆知,根本不需要什么證據(jù)。抱著這樣的心態(tài),中國代表團面對審判的唯一準備,就是由向哲濬代表中國政府向軍事法庭遞交了中國政府認定的11人戰(zhàn)犯名單。
然而,東京審判所沿用的英美法系以對質(zhì)制為主,以證據(jù)為中心,假定被告無罪,由控辯雙方就證據(jù)進行辯論。這就使得“尋找充分的人證物證”成為將日本戰(zhàn)犯繩之以法的關(guān)鍵。追尋正義的過程,比想象的要復雜曲折艱難很多。在抗戰(zhàn)時期,很少有中國官兵保存有關(guān)證據(jù),而日軍為掩蓋罪行,在投降前就有計劃地銷毀了大量秘密檔案和文件。在這種情況下,向哲濬邀請畢業(yè)于東吳大學,且深諳英美法審訊程序的倪征 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首席顧問,他們組成的團隊幾乎從零開始,一點點搜尋拼湊線索。
為了搜集充分的證據(jù),開庭之前,向哲濬、裘劭恒曾特意陪同國際檢察局團隊到中國實地調(diào)查、會晤證人。
據(jù)江蘇省行政學院教授楊夏鳴介紹,向哲濬、裘劭恒等人于1946年3月12日下午從東京飛抵上海。他們在中國的行程為上海至北平(飛機)、北平至重慶(飛機)、重慶至南京(飛機)、南京至上海(火車)。調(diào)查的分工是向哲濬負責協(xié)調(diào)、聯(lián)絡(luò);裘劭恒則負責翻譯、協(xié)助其他的調(diào)查等。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尚德義、伍長德以及目擊者美籍醫(yī)生羅伯特·威爾遜、牧師約翰·馬吉等人成功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出庭作證。
除了回國實地尋訪,中國代表團還在東京致力于從日方的資料中尋找有力證據(jù)。當年剛剛畢業(yè)于東吳大學的高文彬還翻出《東京日日新聞》對“百人斬殺人競賽”的報道,直接促成兩名已退役的戰(zhàn)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緝拿歸案,后引渡至南京審判日本戰(zhàn)犯軍事法庭審判,并被執(zhí)行槍決。
大量確鑿的人證物證,揭露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罪行。在長達1000多頁的東京審判判決書里,第8章“違反戰(zhàn)爭法規(guī)的犯罪”中專列了一節(jié)“南京大屠殺”,詳盡描述了日本侵略者的殘暴行徑,并永遠將他們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鐵證如山,不容篡改。
“我們這次新發(fā)現(xiàn)一本侵華日軍片桐部隊的寫真帖,有軍士長個人拍攝的南京照片,也有他本人和片桐部隊隊長的照片。”在第十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前夕,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史研究會會員、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盧彥名披露了一批新發(fā)現(xiàn)的文物史料。他介紹,片桐部隊臭名昭著,東京審判期間發(fā)現(xiàn)的“百人斬”兇手向井敏明、野田毅就是這支部隊的。
盧彥名表示,文物史料在學術(shù)研究和公眾傳播中具有重要意義,東京審判是仍然影響著當下的一場審判,接下來他和團隊還會繼續(xù)追尋真相,推動南京大屠殺歷史的國際傳播和史實研究。
記者 徐玲 王蘇禾 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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